一周博闻(第38期)
国家新闻
国家医保局:调研北京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2023年2月7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赴北京市调研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实地考察了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
黄华波强调,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管好用好平台是医保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的重要任务。要加强平台安全运维,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平台验收工作,不断提高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要锲而不舍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加快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医保大数据应用。要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全场景、全环节应用,扎实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处方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医保服务体验。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地方新闻
广州:印发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2022年12月1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实施。《规定》总共26条,涵盖部门职责、制度框架、医保基金类型与管理、参保人员范围、参保登记、缴费及补缴处理、医保筹资、待遇、医保管理等内容。
《规定》是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系列政策文件的制度文件。一是规范政策框架。根据国家、省相关改革部署,统一规范政策框架、制度名称和政策项目名称。二是提升统筹保障效能。一方面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统一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盘活沉淀的个人账户资金。另一方面,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提高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三是加大权益保障力度。明确用人单位在三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不影响对应期间的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四是扩大参保范围。允许就业地或者户籍地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广州参加职工医保;把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纳入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规定退役士兵等人员可中途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近日,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总结回顾2022年和机构改革以来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五年和2023年重点任务。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平作工作报告,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世文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施秀芬、张青元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医保事业改革发展,医保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三重保障制度全面建成,在全国率先实现医疗救助省级统筹,调整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规范统一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保障质量水平显著提高,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累计为困难群众减负43亿元;先后落地执行38个批次471个药品和25类耗材集采结果,累计节约采购资金30亿元。新冠疫情防控担当有为,第一时间实施“两个确保”政策,有力保障患者救治,新冠疫苗接种实行全民免费,累计拨付采购资金5.61亿元、接种费用1.13亿元。打击欺诈骗保纵深推进,创新开展以上查下的飞行检查、深度聚焦的专项治理、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和购买服务的常态化巡查,建立举报奖励、案情曝光、问题线索移交等制度办法,累计检查医药机构1.9万余家次,处理5907家次,追回资金2.83亿元,曝光典型案例242件。医保服务能力持续提高,三重保障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门诊慢特病实现待遇及时享受、费用即时结算,本地就医基本实现持卡扫码结算。
会议从六个方面对2023年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完善医保制度政策,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稳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乙类乙管”新冠患者治疗费用保障政策,不断优化群众保障质量。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实施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稳步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下大力气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三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管,健全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四是加强精细精准服务,巩固拓展参保扩面成果,加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预算和“两定”机构管理,促进医保管理提质增效。五是加快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医保信息平台功能,认真落实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六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底线、敢于斗争,增强意识,改进作风,强化管理,注重衔接,不断筑牢全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沈召开
近日,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进展,回顾了2018年以来医保工作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与任务,部署安排2023年重点工作。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秀坤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医保战线持续推动医保机制体制改革,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健全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指导实施全省统一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117种药品纳入全省高值药品管理。牵头推进“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药品集采,17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63%。出台《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定点机构全覆盖日常现场检查,处罚并追回医保基金共7.04亿元。强力推进全省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和医保经办五级服务网络建设,用好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超过2418万人,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衡阳:首批50家医疗机构今年7月实现DRG正式付费
近日,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一批开展DRG付费改革医疗机构专项评估动员会。会议明确,2023年7月1日起,全市第一批纳入DRG付费改革试点的50家医疗机构将实现正式付费。
衡阳DRG改革从2021年开始打基础,2022年初衡阳的DRG支付方式改革纳入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成为加快推进改革的重大利好。此后,市医保部门一直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快步伐推进DRG改革。
当前,衡阳市已进入DRG付费改革模拟运行阶段。在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对近3年的数据采集分析,截至目前,市医保部门已初步确定26个MDC组、725个DRG细分病组,明确了病组初始权重,制定了试付费期间本地化的费率、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及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衡阳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人员培训、严格督导问责,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DRG付费改革各项目标任务,为聚力衡阳“中心化”建设贡献医保力量。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2022年追回医保基金超8亿元
近日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福建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持续重拳打击。2022年,福建省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144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2340家,移交司法机关14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6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730人,共追回医保基金8.59亿元。2022年,福建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以智能化稽核为抓手,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审核管理,落实日常监管全覆盖;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将69家医药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聚焦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